市民石先生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两年前买的房子至今没住上,如今想退房又遇难题。14日,石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自己最近遇到的闹心事儿。
交房日期两次拖延 购房者决定退房
2014年8月30日,石先生在瀚邦凤凰传奇小区付了28万元首付买了一套期房,想当婚房使用。当时售楼人员承诺他所买的1号楼708室,将在2015年6月30日完工交房。可到了日子,房子并没有交工,石先生向地产商询问情况,地产商表示这个房屋工程将逾期,但2015年12月30日一定能交工。可是,直至去年年末,房子仍未交工,这使得石先生非常失望,决定退房。
针对退房事宜,石先生和地产商几次协商后,对方终于同意退款,并拿出协议让他签。协议中针对业主退房的诉求,瀚邦地产称,他们建造这4栋楼将在2016年8月末交房,如业主同意继续等待,届时会以现金的方式给予赔偿。如果业主坚持要求退房,那么这笔购房款将在90个工作日内退回。
石先生反复研究了这份协议,最终决定不签。“我买房的时候就上过一次当了,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现在拿这份协议出来不还是在拖延吗,我怎么可能再上当!”石先生说,他已经不再信任瀚邦地产,坚持让他们直接将房款退给他。预售许可证没有不说 用地还是商业性质
但石先生的要求,地产商没有同意。
“我认为他们不讲道理,于是到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查询此处地产,竟发现小区并非住宅用地,而是商业用地。”石先生讲,房屋销售人员没有向他说明这点,他认为这是欺骗。不仅如此,石先生还发现该小区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卖房了。
记者在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了解到,石先生以上所说情况属实,此处房屋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地属于商业用地。
购房合同无效 开发商应返回房款
石先生说,他到现在还在租房子住,损失太大了。
昨日,记者随石先生来到该小区售楼处,瀚邦地产服务人员表示,这一用地的确是商业用地,但是他们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将其转为住宅用地。该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在休假当中,3月16日才能正常上班,目前无法取得联系。他们认为石先生购买的房屋属于团购价格,不属于预售范围之内,所以出售房屋不需要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不属于违法行为。
然而石先生表示,他所购买的房屋是以当时的正价购买的,并不存在所谓的团购。
对于此事,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周殷竹律师表示,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当事人签订了购房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要求其尽快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另外,开发商称该房屋属于团购房不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限制,这一说法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